安徽推廣“水質對賭”呵護綠水青山
發布者:華騏環保 發布時間: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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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流、湖泊的市界斷面建立一種機制,如果上游地區污染了水質,就支付下游地區一定數額的污染賠付金;如果上游地區水質提升,下游地區支付上游地區生態補償金。自今年元旦起,這種“水質對賭”的生態補償模式在安徽全省推廣,收效顯著。
遵循“誰超標、誰賠付,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安徽省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暫行辦法》規定:如果河流、湖泊斷面水質監測不達標,根據超標者賠付的原則,造成污染的上游地區政府要支付下游被影響地區政府一定的污染賠付金;對水質提升、水環境質量改善的地區,根據受益者負擔、保護者得到補償的原則,下游受益方政府要支付一定的生態補償金給上游地方。
《辦法》規定的污染賠付因子為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3個指標。斷面水質超標時,根據污染賠付因子超標程度來計算污染賠付金。每個超標因子的超標倍數不同,單月需繳納50萬~300萬元不等的污染賠付金,每個斷面單月污染賠付金為3個因子賠付金之和。
當斷面水質有所提升時,生態補償金根據水質提升程度計算。補償標準為:單月斷面水質較年度目標提升1個類別的,責任市每次獲得50萬元生態補償金;提升2個類別以上的,可獲100萬元。
據了解,這種“水質對賭”模式最早由安徽與浙江兩省在新安江流域啟動的全國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按照皖浙兩省簽訂的補償協議,雙方各出資1億元,年度水質達到考核標準,浙江撥付給安徽1億元,否則相反。試點實施以來,新安江流域總體水質保持為優,安徽省新安江流域連續6年達到補償條件,新安江為全國水質最好的河流之一。
此后,安徽開始在大別山區實施水環境生態補償。該水域流經的合肥、六安兩市簽訂協議,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根據2017年全年聯合監測結果,該水域連續4年達到補償條件。
這種“水質對賭”模式在安徽全省推廣后,列入《辦法》的斷面共計121個,涵蓋了該省現有國、省控斷面中的市界斷面、出省斷面以及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安徽省的斷面,基本覆蓋了全省淮河、長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
“這充分體現了水環境是有價值的理念。”安徽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告訴《工人日報》記者,有關部門每月計算污染賠付金和生態補償金,結果通報各市人民政府,同時向社會公布。經省環保廳初步測算,今年1到5月,全省共計繳納污染賠付和生態補償金1.845億元。
同時,參照《辦法》,安徽各市也正在積極推進市級生態補償機制建設。目前,合肥、滁州、安慶和池州市已正式印發本市的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辦法。